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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旅客:
为了维护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物安全,规范旅客进出境的秩序,保障进出境旅客的合法权益,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都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在进入海关旅检通道前主动递交给海关关员。
为方便您快速通关,请您在进出境前,在航空器上、民航售票点、旅行社等地点,向有关工作人员事先索取进境或出境申报单,提前填写完毕。
申报单的填写要求:
一、如果您携带有海关规定需要申报的物品,请在申报单相应项目内选择“是”,并详细填写有关物品情况,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您申报的物品中有需要复带出境或入境的,请您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会将其中一份申报单交还给您,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出、入境手续。
如果您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所有项目均选择“否”,那么请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海关将收取您的申报单。
二、如果您是搭乘经停国内航站的国际航班入境旅客,那么请在经停站根据您所携带的所有行李物品的实际情况填写,并办理手提行李通关手续,经停站海关将会把申报单交还给您,凭以到终点站办理托运行李通关手续。
三、如果您是搭乘经停国内航站的国际航班出境旅客,那么请在始发站根据您所携带的所有行李物品的实际情况填写申报单,并办理托运行李通关手续。始发站海关会将申报单交还给您,凭以到经停站办理您手提行李通关手续。
四、未满16周岁旅客的行李物品可由随行成人在同一张申报单上进行申报,如该旅客无成人同行,则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假如您办理申报手续有困难,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您只要签字确认申报的内容即可。
五、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可以免填申报单。未离开海关监管区域的过境旅客,也可以不填写申报单。
六、书面申报是每一位进出境旅客应尽的义务,拒绝申报或申报不实将会导致法律责任。申报单填写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您能否顺利地出入境,因此您在填写申报单前请务必阅读申报单背面的填表须知,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向现场关员或是当地的海关机构进行咨询,您将得到专业的答复。 谢谢您的合作,中国海关愿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旅途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