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入境检验检疫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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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4 |
1、所有入境旅客均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白色),如有症状或携有禁止入境物及检疫物时应主动申报; 2、 所有出境旅客必须通过检验检疫通道进行体温检测,经检验检疫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值机厅办理有关手续; 3、在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实行出境旅客有症状的主动申报制度。当国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出境旅客填报《出境健康检疫申明卡》(黄色); 4、了解所往国家的传染病流行情况,有任何疑问可向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咨询,或阅读现场“世界传染病疫区名录”; 5、随身携带应急物品,最好携带口罩、消毒剂及保健用品,以备应急之用。 6、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入境:人血及其制品;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动物尸体及标本; 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蚕蛹、蚕卵,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转基因生物材料;废旧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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