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公示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6 |
|
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已开始。“青年文明号”集体是以青年为主,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文明工程,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是地方团委联合有关行业系统命名的先进集体。 根据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标准、条件主要是: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2、集体成员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100%的青年岗位技能达到岗位要求; 3、符合本系统的创建标准; 4、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活动有规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5、集体中团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坚强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发挥作用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同行业、本地区达到先进水平。 按市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评选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的评选。 1、发生严重经济案件或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 2、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3、出现与“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集体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符合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条件要求,故已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申报评选前的一个月内向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8192208
盐城民航站飞燕班组 二 〇 〇 八 年 十 月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盐城民航站2008年冬春航班时刻表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